第二十九章 商人的天性(1/1)

李志这会儿真的是没心思理会这货,因为早饭时从他师父薛礼哪里听到了一个消息:当今圣上李治,准备去感业寺敬香!

而薛礼,正是被指派为本次皇帝出行的前期先头部队,负责外围的警戒和治安,为什么只负责外围?

因为皇帝的近身卫队从来都是由玄甲军亲自守护的,从来没有假手于他人的情况出现。

昨晚薛礼着甲归来,便是因为从感业寺直接回家的,皇帝还未至,他这位临时禁卫,就没有必要留在那里值夜了。

李志思绪纷乱的原因,便是那个至今还在感业寺蛰伏的女帝武则天!

打从来到这个时代开始,李志就无时无刻不在留意所有有关那个女人的一切信息。

无奈势力单薄,能说得上话的熟人就只有薛礼和许敬宗这两位有官身的人,问薛礼无异于问道于盲,许敬宗倒是有可能知道细节,可还没来得及跟老许聊到这块儿,况且两人毕竟刚接触不久,这种事情他本打算等老许官复原职之后询问,才算合乎人情。

三匹马依次进入长安城,李志和庄不俗所乘,均是薛礼家马厩牵出来的战马,比槽马和驽马更加雄壮,当然脾气也更加爆裂,小胖子骑着小黄这匹驽马,走在最后。

他们一行需要先去西市柜面提钱,然后再去独孤家,几百贯对如今的他而言无需多说,他所思所想,第一就是如何才能够在不得罪独孤家的前提下,还了人情;第二就是感业寺的事情,他需不需要就此参与进去?

作为一个接近武瞾的机会,毕竟以武则天的手段,无论如何也会把握住这次机会的,到时候锦上添花哪里有现在的雪中送炭更加具诚意!

不知不觉,三人到了百宝斋门前下马,李志也是第一次来这儿,伙计并不认识三人,以为是寻常客人,一脸笑容的迎上来:“哎,三位小郎君,想要点什么请店里看,我们这里有百骨香牙刷,还有姿容斋的脂粉,尤其是百骨香的牙刷,全长安独此一家,别无分号!里面请!”

说着话,就将李志三人手中的缰绳接了过来,挂在门前的栓马石上。

进门后,李志没什么心思打量那称得上奢华的装修,奢华高档是他对装修的基本要求,他既然要赚的是有钱人的钱,那么该有的格调和档次必须有。

“你们掌柜的呢?”小胖子问道,这段时间,他有空没空就会问李志一些生意上的问题,李志也有将他往这方面培养的意思,自然知无不言,包括整个牙刷生意的运作细节和后续的品牌开发计划,都倾囊相授。

是以,小胖子对如今的百宝斋运营情况比李志显得更加上心,因为热爱,所以就倍加上心,从进门开始他就发现了很多不妥的地方,比如为什么要设门槛?为什么客人入门后连个端茶倒水的都没有?为什么一个卖奢侈品、尤其是偏向于日化(跟李志学的词汇)这等女性使用居多的东西,内里竟然都是些男子做介绍?

伙计一瞬间似乎想到了之前黄掌柜的交代,连忙躬身回复:“三位公子稍待,小人这就去通知掌柜的。”

很快,黄礼财便领着一个年轻人红光满面的快步迎了出来:“终于把公子盼来了,小老儿这些日子战战兢兢,总怕一步行差踏错,囫囵了公子的差使,那就真真百死莫赎了!”

李志笑了,这老小子最近倒是一扫颓唐,大有有越活越年轻的趋势,再一看其身后的青年人,和黄礼财相貌倒是有七分相似。

“这是犬子黄书同,这些天来一直带在身边,就等公子过来好叫公子给看看,能否入得了公子法眼!”

李志哑然失笑,这老小子还真是眼睫毛都是空的,怕早就算计着如今的扩张计划,人手奇缺,他一共也就两个儿子,经过上次的事情,他也算是看清楚了,以小儿子那等娇生惯养的德行,未必会长记性,与其留在长安城迟早还会给他惹出祸端,还不如一竿子捅到老家去给他们老黄家好好开枝散叶,做个富家翁。

好在他还有个大儿子,虽然性格不太讨喜,可为人倒是忠厚可靠,读过书,懂一些基本的记账算账,正好安排过来让李志见见。

“你看着办,这儿我也给你推荐个人,就他,你们大概也认识,叫庄大雅,你帮着带一带,过段时间我过来领人!”百宝斋的事情,李志并不打算什么都管,每年的账目清算一翻即可,他让小胖子过来学习,当然是另有他用。

黄礼财一听不是要分自己的权,立即拍胸脯承诺定当竭尽所能,不叫公子失望。

待到汇报这一个月以来的账目收入时,李志总算明白了这老黄是为何红光满面了,仅三款精品牙刷,净利润就有一千多贯。

奇怪的是大唐贵族中,这等售价高达十两银子以上的豪奢物件并未引起多大的追捧,只有寥寥数十单生意,真正的大金主,全都是那些远道而来的异域豪商。

李志翻看账目,西域的、新罗的、百济的、高句丽的,甚至还有交趾这等地方,心中一动,他顺着交趾这条记录向下看,果然,交易所用并非传统货币,而是交趾国的特产:沉香和天然金银等物。

“玉质百骨香,二十把,记纯金二十两,象牙百骨香三十把,记上等沉香三十斤又中等沉香五十斤!”

李志想了想最贵重的象牙质地的牙刷,所有的成本加起来也不足一贯钱,折成现银不到一两,而店里收取的,确多为交趾开采的原始金沙,受限于他们自身冶炼技术,又需要店里折去五成的火耗!不要惊讶,这已经是良心价了,放到李唐的官府,能打两次对折你信不信!

这一来一去,就是最少二十倍的利润了!

抬起头,老小子早有腹稿:“公子可是奇怪这些蛮子为何会喜欢咱们的东西?”

李志摇摇头,面无表情道:“穷一国百姓之精血,养一帮囊虫,除了穷奢极欲,还能做什么!我想,这大头应该在金沙的火耗里才对!”

黄礼财心头一颤,不经意间,李志就已经掌握了所有猫腻,而且听其话语,他一时间有些拿不准公子的意思,似乎有同情那些蛮子百姓的心思在,这就不好办了。

“别多想,这样的事儿,还是要讲究些方式和方法,你看看,高句丽就买了六枝,总计才不到六十两银子的交易,这就很不善呐,其中的原因找到了吗?抓住客户的需求,才是商人最需要做的,明白吗?”

李志将手中的账簿拍到黄礼财手中,老小子像是突然被李志的话搞的有些糊涂了。

这时,一旁的黄书同躬身道:“父亲大人稍安,书同冒昧猜测,公子的意思是,此类生意不但要多和交趾国商人做,还要有计划的扩张到其他国家,让百骨香彻底成为那些蛮子的必须之物!此事,甚至可以不择手段的推行下去,因为我们是商人,天性便是逐利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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